在当下,HIS应该回归“医院基础信息系统”的定位,因为目前的信息系统太复杂。
现在很多医院使用的医院HIS系统都是二三十年前的老系统了,尽管这些年大家也对系统进行过修修补补,但总归有一天会出现简单的修补满足不了需求的情况。因此,全新的医院HIS系统是必不可少的选择。
医疗机构应当推动门诊电子病历使用。使用门诊电子病历医院系统的,应当采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的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编码库,按照《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确保患者诊疗信息完整、连续并可追溯。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多次强调了医院评级要过“电子病历关”,按照相关规定,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电子病历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
质量是医院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医院的生存和发展与管理的质量息息相关,而在医疗质量管理当中,病历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又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电子病历是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核心环节,做好电子病历的质量控制,并且制定有力的监管措施,对于推进医院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五个方面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让DRG用到实处,需要各医疗机构从编码、医院信息系统、数据等多个维度做好充分准备,其中多项涉及对数据管理和信息系统的新要求。
《DIP技术规范》里不仅有多处提及病案相关内容并强调其重要性,在国家医保版《医疗保障疾病诊断分类及代码(ICD-10医保V1.0版)和《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ICD-9-CM3医保V1.0版)》中也规定其标准是医保结算统一和规范使用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
业务部门和医院信息系统部门各自基于本部门的角度考虑问题,沟通时使用的“技术语言”需要转换,导致出现业务IT“两张皮”的现象。这是上述两种协作方式都无法克服的弊端。
很多医院认为医院信息系统只是一个管理工具,是一个“烧钱”不创收的工具,信息化满足日常基本管理就行,没必要投入过多的预算和精力。
根据《四川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版)》,第一部分前置要求、第二部分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第三部分现场检查。包括公共卫生职责(发热门诊规范建设和核酸检测能力)、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评估结果、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电子病历(医院系统)评级、资源配置与运行、医疗服务能力与医院质量安全指标、单病种(术种)质量控制指标等方面。
实施电子病历医院系统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存储、传输、质控、安全等级保护等管理制度。
本文以医院为例,从分析基层医疗单位面对医保改革的管理运营方式以及应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措施入手,进而分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给基层医疗机构带来的管理变化,核算变化,思路变化来阐述如何积极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优化医院管理及经济运行。
我国医疗服务发展正处在从“信息化”向“智慧化”过渡的关键阶段,提升医院系统智慧化水平能够为提升医疗质量和效率,优化区域间医疗资源配置,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尽管DIP试点工作在全国试点城市名单正式颁布之前已在多个省市区开展,但是由于之前试点工作中医院医院his系统建设水平不一,各个区域的做法也存在差异,目前针对DIP试点工作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病案首页信息填写的准确性,关系到医院his系统中数据的准确性,也关系到医疗质量评价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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