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应当推动门诊电子病历使用。使用门诊电子病历医院系统的,应当采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的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编码库,按照《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确保患者诊疗信息完整、连续并可追溯。
最近,在国家医保局严厉打击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高压态势下,医保飞检相关话题持续升温,相较于常规我们所认为的医保基金违规高发的检验、护理、临床用药、收费等方面,医用耗材也 是“医保飞检”中较常出现问题的领域,耗材管理不善导致的医保基金违规使用往往被院方忽视,存在着极大的医保违规风险。
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表明,DRG/DIP未来将全面覆盖所有医疗机构。支付制度的变化,对医院的战略定位、学科建设、效益增长、绩效分配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绩效管理是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关键。
从信息需求的广度上,要求HRP、病案系统、物资管理、HIS收费、财务核算、检验系统等多系统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
以电子病历工作为核心,不断提升医院信息系统水平。电子病历医院信息系统涵盖患者治疗的方方面面。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开展医院信息系统工作可以:1.有效提升医院信息系统水平以服务医院日常运行需要……
当今社会,大大小小的医院基本上都安装有HIS、LIS、PACS、CIS等医院系统,从患者挂号到收治入院,从检查到用药,从卫生管理到科研教学,医院各类医疗和管理业务差不多都初步实现了信息化、数字化,任何一位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形成的数据,都会存储和流通在这些医院系统当中。可以说,数据,已经成了病人健康和疾病的表现形式,医生对症治疗的循证和决策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多次强调了医院评级要过“电子病历关”,按照相关规定,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电子病历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
质量是医院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医院的生存和发展与管理的质量息息相关,而在医疗质量管理当中,病历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又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电子病历是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核心环节,做好电子病历的质量控制,并且制定有力的监管措施,对于推进医院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五个方面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医院围绕防控和医疗两大主线运营成本大增,医疗收入受疫情的影响和冲击,增收乏力,恰又适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力,医院收入遇到“天花板”瓶颈,医院亏损面和亏损额都在呈扩大之势,医院经济运营压力凸显。
为了让DRG用到实处,需要各医疗机构从编码、医院信息系统、数据等多个维度做好充分准备,其中多项涉及对数据管理和信息系统的新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并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供地方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DIP技术规范》里不仅有多处提及病案相关内容并强调其重要性,在国家医保版《医疗保障疾病诊断分类及代码(ICD-10医保V1.0版)和《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ICD-9-CM3医保V1.0版)》中也规定其标准是医保结算统一和规范使用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
建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必须有医院医疗服务和医疗管理信息化基础,应对标《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三级、四级要求,建设数据基础域、基础管理与集成域。
10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启动2022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325号,以下简称《绩效国考》),10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召开2021年度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视频会议。
业务部门和医院信息系统部门各自基于本部门的角度考虑问题,沟通时使用的“技术语言”需要转换,导致出现业务IT“两张皮”的现象。这是上述两种协作方式都无法克服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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