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解决方案
经典案例
资源中心
关于我们
4009-612-812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资源中心 > 干货分享 > 详情

因这个问题被罚17万,诊所卫生室千万别犯!

因为销售、使用劣药,北京一家中医医院被罚17万!

除了北京,还有广东、山东、天津、广西省的多家医疗机构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罚单。有些是明知故犯,试探法律的底线,有些是毫不知情,花十几万买了教训。

作为医疗机构,更应该把好药品质量关,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药。今天这篇文章,一分钟梳理注意要点,帮您规避用药风险!


——什么样的药品算“劣药”?

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药品被污染;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药品过期;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这些都属于劣药。

——销售劣药是什么后果?

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按照违法药品货值金额,处以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的,按十万元计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当地市监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医疗机构使用和购买药品时,应该注意什么?

1、购进药品时,要注意采购来源和保留凭证。比如是否按照《药品管理法》,从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厂家采购;有无留存销售凭证以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料,有没有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验收记录。如果购进药品没有妥善保管票据,也有可能被定性为“非法渠道购药”。

2、药品管理中,要注意存放问题。比如,是否按药品说明书标注的储存条件储存;药品储存区域是否有采取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虫、防尘、防鼠的措施。我们常见的药品存放问题就包括:储存条件差、冷藏设备不全;温湿度计配备不全;药品混放,错误堆叠;没有专业的药学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看管;没有定期检查药品、例行检查记录等等。

用药安全无小事,这些问题,诊所、卫生室千万别犯!


标签: 医疗信息化
关注我们
关注康博嘉微信公众号

获取营销干货和最新活动资讯

4009-61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