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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来了!这几点有了新变化!

4月14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版)》。此版手册相较于2022版操作手册,共计修订了15个指标,其中包括补充和更新相关工作要求,以及进一步明确指标内涵。



接下来,一起看看具体的变化内容吧~

(注:蓝字为变动内容,删除线为删减内容)


指标1: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修订内容【更新指标脚注】·【更新指标意义中文件】

【脚注】

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2〕18号)规定,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或治疗疾病为目的,在人体局部开展去除病变组织、修复损伤、重建形态或功能、移植细胞组织或器官、植入医疗器械等医学操作的医疗技术,手术应当经过临床研究论证且安全性、有效性确切。

【指标意义】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2〕18号)指出,根据手术风险程度、难易程度、资源消耗程度或伦理风险不同,手术分为四级,其中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资源消耗较多的手术。二级医院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

 

指标2: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

修订内容【新增脚注】

【脚注】

5本考核年度中,应用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微创手术目录涉及的所有条目均入本指标的分母计算。

 

指标3:出院患者三级手术占比

修订内容【更新指标脚注】·【更新指标意义中文件】

【脚注】

6三级手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资源消耗较多的手术。参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22〕18号)。

【指标意义】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2〕18号)要求,医疗机构对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功能定位、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和诊疗科目制定手术分级管理目录,进行分级管理。二级医院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

 

指标4: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

修订内容【新增指标说明】·【更新指标脚注】

【指标说明】

(3)本年度考核的手术并发症仅统计择期手术后,并发于手术或手术后的疾病或情况的人数。(4)本年度考核手术名称和编码参阅《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2022汇总版)》。

【脚注】

8参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5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

 

指标5:低风险组病例死亡率

修订内容【完善指标说明】

【指标说明】

(3)利用各DRG病例的住院患者病死率对不同DRG进行死亡风险分级。

 

指标7: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

修订内容【修订指标说明】·【修订脚注】

【指标说明】

(1)分子为本年度考核医院采购基本药物金额数,指医院使用的全部基本药物的金额总和。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8〕31号)的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进行统计;分母为医院同期采购药物金额总数,指为医院同期使用的全部药品金额总和。(2)延伸指标1:分子指在本考核年度,医院采购基本药物品种数依据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总数进行统计,即考核年度医院使用的全部基本药物品种总数。分母指在本考核年度,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依据同期医院使用药品品种总数进行统计,即同期医院使用的全部药品品种总数。分子、分母均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8〕31号)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进行统计

(6)考虑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中药饮片统计难度较大,因此本考核年度在计算本指标时,暂不统计中药饮片。本原则适用于指标7及其延伸指标。

【脚注】

13基本药物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含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进行统计,药品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14 临时医嘱按条目累计计算,长期医嘱按照药品执行的品种数累计计算。

 

指标8: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金额占比

修订内容【修订、完善指标说明】

【指标说明】

(3)延伸指标:分子统计内容为集采购销协议截止时间在本考核年度1月1日-12月31 日内,统计完整集采协议周期内医院完成的中选药品带量购销协议用量的品种数。分母为同期医院应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带量购销协议用量的品种数。

(4)本年度该指标仅考核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医院。

 

指标10: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占比

修订内容【完善指标意义】

【指标意义】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号)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适当增加品种,形成省级清单,并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定医疗机构清单。

 

指标16人员经费占比

修订内容【修订指标说明】

【指标说明】

(3)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和科教经费支付的人员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人员费用不在本指标计算范围内。

 

指标17万元收入能耗占比

修订内容【修订脚注】·【完善指标意义】

【脚注】

22外购热力:1百万千焦=0.0341吨标准煤(按供热面积结算热力的单位:1个供暖季按面积每1平方米≈0.0310吨标煤)

【指标意义】

《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0〕262 号)、《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2〕72号)提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将日常业务管理与严控一般性支出、节约资源成本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管、同评价,确保全员参与、全流程管控。引导医院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工作,推进节约型医院建设,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合理降低医院运行成本,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指标18医疗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

修订内容【修订指标说明】

【指标说明】

分子1: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收入指医院为医保患者提供门急诊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中,应由医疗保险机构直接支付的部分。不包括个人医保卡支付部分。分子2: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收入指医院为医保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中,应由医疗保险机构直接支付的部分。不包括个人医保卡支付部分。

 

指标20医疗收入增幅

修订内容【修订脚注】

【脚注】

26 本手册中关于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中谈判类药物的统计,均依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指标24麻醉、儿科、重症、病理、中医医师占比

修订内容【新增指标意义中文件】

【指标意义】

《“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出要突出特色,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要重点加强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学)科人才培养和建设,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

 

指标26专科能力建设

修订内容【更新指标说明。】

【指标说明】

(3)所有病种或手术名称及编码均以《疾病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2022汇总版)》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2022汇总版)》为基准。

 

指标28医务人员满意度

修订内容【修订指标定义】

【指标定义】

医务人员满意度指医务人员对其所从事工作的总体态度。即医务人员对其需要满足程度。

 

以上就是新版操作手册中的变动内容啦~

 

另外,为使相关数据具有可比性,实施动态监测,本次考核的定量指标数据在既往基础上增加 2022 年度数据。各地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数据质控,提升数据质量,不断探索运用数据质量作为系数对指标结果进行调整的应用机制。

 

作为深耕医疗信息化行业十数年的服务商,康博嘉深知数据质量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等级评审以及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性。因而打造与国家指标评价和医院先进管理模式紧密贴合的医院运营数据中心(ODR)建设方案,在数据集成与数据治理的基础上,将各系统相互割裂的孤岛信息,转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数据集,并凭借丰富的医疗行业研发和服务经验,沉淀出成熟的运营管理模型内置于ODR 系统中,赋能医疗集团和医院的科学决策。

 

 

最后,祝愿大家提前做好考核“功课”,顺利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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