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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被捕15人!这些医院不在意的行为,都将得到严处!

6月初,山西朔州市通报了一起涉医违法案例。朔州生殖医院在医疗经营活动中,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患者,肆意加价收费、甚至存在敲诈、诈骗和强迫交易等行为。



该医院出现违规行为已不是初次。2020年该医院曾因虚假宣传的广告被当地市监局通报批评;2021年7月,该医院在广告中宣传不科学的功效保证,被罚款2万元。如今,这家医院的反复违法行为终于被公安机关调查,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办医利好政策的不断出台,民营医疗迎来了蓬勃发展,相应也有很多不符合规范的事情发生。与此同时,国家不断完善相应制度,只为规范民营医疗经营,为大家提供更放心的医疗服务。


那么民营医疗机构出现哪些问题,会被严肃处理呢?


1.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

不得发布含有保证治愈、治愈率、设计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等行为。未经卫健委相关部门审核和、以及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的广告也会被重点查处。


2.出借执业许可证

在《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中规定:伪造、买卖、出租或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执业许可证。


3.超范围执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超出登记范围执业,并累计收入3000元以上或给患者造成伤害的,要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执业许可证,并且以后也不能再开办医疗机构了。


4.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行为

禁止“医托”,加强对乱收费的检查、查处拆分手术或检查等行为,以及没按照要求公示医用材料、药品、和医疗服务等行为。如果医疗机构出现违规诱导或过度医疗、术中加价等行为,将会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以及信用体系管理中,并在社会上公布。


5.医护配备问题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医护人员的数量要满足临床需要。近些年来,也有很多医疗机构因为病床配备护士不够而被警告或者扣分。因此一定要引起重视。


6.欺诈骗保

在国家发布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国家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在追究该行为的同时,完善监管方式,通过大数据实时来智能监控,以及建立起监督检查常态机制等等。


7.医疗器械过期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的文件、失效、过期的医疗器械,或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以上行为会被药品监督管理部分责令改正并没收相关器械;同时对货值不足1万元的,处以2万到5万的罚款。1万元以上的,处以5倍到10倍的罚款。


8. 处理医疗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规定,如果没有把废物按类放置到专用包装容器中,会被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逾期不改,将被处以5000到3万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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