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医院经营好,违规行为碰不了!现在,这些监管越来越严了,轻则收到“罚单”,重则直接被“吊证”!
1、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
医疗广告不得含有保证治愈内容;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等行为。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如果医疗机构违规,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形严重的,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
这其中就包括重复收取费用、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不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导致患者承担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当地医保局将对其作出政处理决定,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3、欺诈骗保
今年10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监管对象从医药机构延伸至医师个体身上,一旦出现欺诈骗保或者违规违法行为,医师、药师等或将直接面临中止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4、病历书写问题
病历问题主要包括:病历书写错误、字迹潦草无法辨认、漏签名、日期有误、不按规范修改、漏记或记录简单、记录矛盾、电子病历制作不符合规范等等等。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一旦出现病历书写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将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5万元的罚款。
5、医护配备问题
为了强化社会办医领域的监管,不少省市地区将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数量拟作为医疗机构监督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 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备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在门急诊方面,应当完善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门急诊质量管理,加强门急诊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
近几年,已经有多家民营医疗机构因为每个病床配备的护士不足问题,被扣分和警告!
总结:
这些监管越来越严,医疗机构千万别大意!在此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合法行医,正规经营,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循,更是对患者、对医者本人、对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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